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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4-12 浏览次数:

曲阜师范大学基建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一、各专业分包商及施工班组未经业主代表和监理进行人员健康状况检查登记和技术资格审查并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现场施工。

 二、业主代表或监理在现场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材料进场,应立即通知承包商有关人员到场确认,承包商必须在12小时之内将不合格材料全部清出场外。

  三、业主代表或监理在现场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野蛮施工者,应勒令承包商立即停工整改。

  四、业主代表或监理有权随机抽检承包商的自检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自检人员与设备配备情况,并且对试验取样送检进行全过程见证监督。承包商必须根据业主代表及监理的检查意见积极主动地健全质量自检体系,配备专职质量检验员和必要试验检测设备与工具,建立一套严格的质量自检制度,并且接受见证监督。

  五、业主代表或监理有权针对技术资料、现场安全、现场文明、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等问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向承包商发出必要的指令,承包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果在指令(口头指令连续3次、书面指令1次)发出后,承包商仍未遵照执行或执行不力,则将对承包商予以处罚,具体幅度视情节轻重决定。其中,施工现场内管理范围包括:

  1)未佩带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2)安全帽分色标准:业主一律戴红色帽,监理一律戴黄色帽或由各监理公司统一配发,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一律戴蓝色帽,承包商现场操作工人一律戴白色帽;

  3)承包商所有现场人员没有佩带胸牌上岗(胸牌上要详细注明本人姓名、年龄、岗位、职务、所在部门等信息);

  4)现场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现场各种人行过道、楼梯口、电梯井口、临时坑道井口、临时过人洞口、高空临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安全防护;

  6)现场人员不准不穿上衣或过膝长裤进行施工作业;

  7)现场人员不准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

  8)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9)现场严禁大声吵闹斗殴;

  10)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进入校区的其它任何地方进行活动、逗留。

  11)承包商项目部必须自开工之日起,每日15:30-16:00按照业主统一要求格式向业主代表及监理分别填报一份《施工现场人员车辆进出场登记表》。

  12)承包商项目部必须坚持每日至少一次定时对施工现场内的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浴室、厕所等活动场所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卫生清理与消毒,保持室内卫生、干燥、通风。

  13)如果在施工现场内发现重大疫情或疑似疫情,承包商项目部必须立即向业主与监理进行报告,并采取急救隔离措施。否则,将对项目部进行无限期停工整顿,并要求承包商法人代表限期撤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安全文明卫生负责人,直至整顿合格方允许继续组织施工。

  14)每月25日必须向业主代表和监理上报施工月报(包括每日气温及其它天气状况记录、每日劳务作业人员数量记录、工程计划进度以及实际进度、材料进场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上级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视察与检查记录、实际完成工程量预算表、现场重点部位及施工进度照片等),要求填报齐全、上报及时。

  15)鼓励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统一着装。业主将对具备良好人员形象的承包商项目部和项目经理行适当嘉奖,并将其作为被业主认可的优秀项目经理的评价标准之一。

   六、每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承包商的下列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技术资料负责人、预算统计负责人,其他人员(包括班组长)视工程进展状况由业主代表和监理于上次例会中临时指定。

   七、本办法自承包商的项目经理部接到之日起,即在其所辖施工现场内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