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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9-28 浏览次数:

基建处人员:两校区(曲阜和日照)共计10人:处长1人,副处长2人,科级干部2人,


科员5人。


机构设置:基建处下设处长室、副处长室、综合科、计划科及施工科。


基建处职责:


1.负责校园总体规划工作。


2.负责学校新建项目前期可研报告的组织编写和上级部的审批,以及设计工作。


3.负责学校新建项目的报建、办理开工手续和竣工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及配合学校新建项目相关的招标采购工作。


5.负责新建项目的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工作。


6.负责新建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负责新建项目建设过程所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完成新建项目的移交,做好工程的保修工作。


9.负责协调处理基建项目遗留和后续工作。